陕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前准备工作要求(试行)

来源:实训中心、技能鉴定站发布时间:2021-09-06浏览次数:31

陕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前准备工作要求(试行)

1. 理论考场准备包括:考试时间、考场布置、机考网络环境和保障要求等。理论考场应为安静整洁、通风明亮、便于管理的标准教室,每个标准考场考生不超过 30 名,单人单桌,前后左右间距保持 80 厘米以上。

2. 实际操作考场(点)准备包括考核设备、工具、材料和场地、工位设置要求等。实操操作考场应整洁卫生、宽敞明亮;设备仪器完好(经检测,性能正常、精度在要求范围内),符合安全生产要求;单人、单工位,相邻工位互不干扰;应备的工卡量具、原材料必须齐全,还应配备足够的设备检修与材料供应人员;考核时现场应设立警戒线,专人值守,严禁无关人员出入。

3. 考点设主考 1 人,副主考若干,主考、副主考原则上由评价机构和考点负责人担任,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考点的考务工作。

4. 每个理论考场至少设监考人员 2 名,监考人员应选派责任心强、工作细致、有监考经验的人员担任。监考人员队伍需相对稳定。

5. 每个实际操作考场至少配备考评人员 3 名,组成考评小组,设考评组长1 名。考评人员人数与考试工位数比例按国家职业标准有关规定确定。

6. 考点配备医疗、保卫、后勤、流动监考等工作人员,负责考试期间考场安全和服务等工作。

7. 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、应急考场、保密室、医务室以及考生禁带物品存放处等,配备考试所需的工作人员证卡、纸张文具、监考设备等。

8. 考点应在考试前一天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和路标,同时张贴考试时间表、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等,并组织考生熟悉考场、设备和工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