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际操作考核工作要求(试行)

来源:实训中心、技能鉴定站发布时间:2021-09-06浏览次数:28

陕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际操作考核工作要求(试行)

1.认真做好考务人员培训。内容包括:考务管理办法、考场规则、安全操作规定、考生和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等。

2.考前公布考场规则、考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等有关事项。组织检查考前准备工作情况,考场经主考检查验收合格后封闭待用。

3.每个实际操作考场至少配备考评人员3名,组成考评小组,设考评组长1名。考评人员人数与考试工位数比例按国家职业标准有关规定确定。

4.开考前 40 分钟,考评组长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题,然后到考场检查分发备料、察看设备,研究评分标准。开考前 15 分钟,考生持身份证、准考证,携带规定的工卡量具、原材料进入考场。考评人员检录并查验考生证件及携带的工卡量具、原材料无误后,抽签确定工位,并签字确认。考生 对号进入工位,按要求摆放、检查工卡量具和原材料,熟悉设备;考评人员拆封分发试卷。

5.考试开始,由考评人员统一发号指令操作,并计时。考生根据本工种的安全文明生产要求和操作规程独立完成作业。不得随意串岗、换岗和借用工卡量具、原材料,不准互相串通和替代。考生应保持考场安静,维持良好的考试秩序。

6.考评人员、监考人员要对所负责的工位认真监督,不得对考生进行指点或评论。因设备和考场问题延误时间,可由考评人员记录并顺延。

7.考试结束,考生立即停止操作,无视停止口令继续操作者成绩作废。做完工件交由考评、监考人员封存,不得在试件上留任何标记。考生操作完毕离开现场前,应按文明生产要求对现场进行清理,出场后不得在考场 附近逗留、喧哗。

8.考评人员、监考人员对考生安全文明生产情况、操作完成时间及违规违纪情况等,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,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对考评过程进行监督检查,对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9.考生完成的试件由监考人员(或由监考人员通过工件传递员)交给编号员。编、打号时须认真填写编号记录,记录严格保密,并密封妥善保管,登记、统分时方可开封对号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编、打号现场。

10.试件打号后,需要装袋密封的,应装袋密封并由编、打号人员在封 袋上签字后交考务组存放;需要当即送考评组评判的,编号员应通过工件传递员迅即送达。工件转交过程中应办理转交手续,以防丢失、损坏。